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9-03 浏览次数:757 发布人: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建设依据
(一)项目实施基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局)从2008年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至2011年完成中心城区(含部分寮步镇)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2014年至2018年,陆续完成了13个中心镇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2021年完成松山湖园区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2020年启动了横沥、石排、东坑、谢岗、高埗、中堂、道滘、黄江、大岭山、企石、清溪、望牛墩、洪梅13个镇街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现已完成验收,地下管线总共九大类,预计全市总普查地下管线6.4万公里。
另外,因各局委办各自业务开展需要,市交通局掌握有全市人行地下通道资料;市轨道交通局掌握有东莞地铁2号线相关资料;市水务局掌握有全市地下暗渠、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雨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等相关资料;市生态环境局掌握有全市地下污水管线相关资料;市工信局掌握有全市部分通信管线相关资料。
(二)政策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城〔2020〕111号);
(2)《广东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城〔2021〕71号);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粤建城〔2022〕93号);
(4)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建城〔2021〕2号);
(5)《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9号);
(8)国家、省、市下发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三)技术标准
(1)《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
(4)《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
(5)《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6)《东莞市地下综合管线普查探测技术规程》;
(7)《东莞市地下综合管线数据建库标准》;
(8)《东莞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技术规定》;
(9)《广东省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J/T15-134-2018);
(10)《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1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12)《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GB/T35636);
(1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
(15)《管线测绘工程监理规程》(CH/T6009);
(16)《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T7-2017);
(17)《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1033);
(1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
(19)其他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四)相关基础数据资料
(1)东莞市地下管线普查数据成果(2009至2022年);
(2)东莞市普查区域范围内城市道路、街巷等用于普查单元划分的相关信息资料;
(3)东莞市慢行系统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资料台账;
(4)市交通运输局掌握的人行地下通道资料;
(5)市轨道交通局掌握的东莞地铁2号线相关资料;
(6)市水务局掌握的地下暗渠、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雨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等相关资料;
(7)市生态环境局掌握的地下污水管线相关资料;
(8)市工信局掌握的通信管线相关资料。
二、项目服务内容
本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1)根据住建部及广东省住建厅相关文件为要求,以原东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成果为基础,完成除莞城街道、万江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沙田镇、茶山镇以外的东莞市其余镇街(园区)的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属性升级工作;本采购包工作内容:对厚街镇、麻涌镇、中堂镇、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石碣镇、高埗镇(不含中心城区4个街道)的现有地下管线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属性更新、升级及建库;对以上镇街、整条地铁轨道2号线以及莞城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的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其他工程(地下河道、废弃工程、其他地下空间)进行资料调绘、现场踏勘、探测实施及成果建库。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资料调绘、现场踏勘、探测实施等工作方式完成东莞市厚街镇、麻涌镇、中堂镇、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石碣镇、高埗镇、莞城街道、万江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区域的地下交通设施(包括: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地下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公共停车场等)和地下其他工程(包括:地下河道、其他地下空间、废弃工程等)普查工作。
(一)普查单元属性调查及划分
采用内业资料调查与现场调查方式进行道路属性调查。根据《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要求,通过向既有道路普查成果单位、道路管理部门或权属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道路既有管理系统、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五方等收集道路单元属性,以外业调查形式,核查道路的路幅形式、宽度、机动车道等信息,完善道路普查单元表格,按普查区域进行编号,划分普查单元。
(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1.地下管线
以城市道路为普查单元,对东莞市厚街镇、麻涌镇、中堂镇、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石碣镇、高埗镇(不含中心城区4个街道)现有的地下管线普查成果进行收集、整理、数据更新及入库。建立普查单元,调查收集现有地下管线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地下管线数据库中的地下管线资料;2)现状路网、及地形现状图;3)各权属单位专业管线的数据现状资料等。制作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底图,作为普查工作的参考依据。前往各管线设施权属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单位及相关单位,调取档案资料,并根据收集的资料做好如下工作:1)填写补充地下管线的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2)对收集的资料中反映与综合管线普查成果数据不一致的,需对综合管线普查成果数据做必要的标记与说明;3)对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内全部管线数据按新的标准进行更新升级并建库。具体工作对象如下:
对包括现有8大类管线数据进行数据收集、整理与升级,每类管线数据均包含管线点、管线线、管线注记数据形式,具体包括含①电力管线②通信管线③给水管线④排水管线⑤燃气管线⑥广播电视⑦工业管线⑧综合管廊(沟)。现有数据属性及要求新增属性统计如下:
设施类型 |
现有数据属性 |
按《指导手册》、《技术导则》要求新增属性 |
地下管线 |
包括标识符、管线类型、管道编号、起点号、终点号、起点埋深、终点埋深、起点地面高程、终点地面高程、管线材质、埋设方式、管径/断面尺寸管线根数、套管尺寸、总孔数、已用孔数、压力/电压、排水流向、线型、备注、使用状态、管线位置、权属单位、建设时间、探测单位、所属道路、管线分类编码、废弃时间等 27 项属性 |
要求新增:普查单元编号,资料来源,设施名称,政府主管部门,运管单位,特许经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始使用年月,设计报出时间,管道长度,管道接口形式,覆土厚度,附属设施结构内、外轮廓尺寸,附属设施结构形式,附属设施位置,输送介质,热力管线设计温度及保温材料,电缆包封形式,电力通信管线结构形式,流量,注浆范围,地基情况,基础形式,地下水情况,施工方式,设计使用年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地面活载设计标准,沿线灾害隐患,是否处于地震断裂带,是否存在不良地质,是否处于浅部砂层中,是否处于地质采空区,外观检查等 40项属性 |
为确保东莞市地下管线成果数据完整和准确,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防灾应急等工作需要,按照住建部新印发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及《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要求,对地下管线成果数据进行升级建库,地下管线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内容包括普查人员技术培训、现有数据收集整理、数据收集整理与属性补全、数据建库、数据质量检查等工作。具体如下:
人员技术培训:根据《指导手册》及《技术导则》编制相关技术培训资料,并对地下管线普查作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对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配合建立问题库,保证工作要求与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
现有数据收集、整理与属性补全:配合采购人收集市自然资源局(管线办)、城管局、交通局、轨道局、水务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现有数据资料。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技术导则》为标准,将原有地下管线数据转换成符合要求的地下管线数据空间数据(含坐标转换、数据格式转换等),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镇街(园区)走访、权属单位资料查询以及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缺失的属性字段进行信息调查补充,以及完成必要的管线空间位置修正。对偏差较大的管线段落信息,应单独建立项目台帐,明确标记偏差要素信息,为后期修补测及动态更新提供数据依据。
数据建库:在对地下管线成果收集、整理与属性补全工作基础上,通过内业数据处理和检查,包括资料整理、图形转换及分层、构面处理、属性赋值及数据检查等,构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数据库达到数据入库标准。数据库数据格式采用*.MDB格式,具体参照《技术导则》及东莞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数据质量检查:对普查成果数据库开展中标单位质量体系自检、监理单位检查两级检查工作,并完成专业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图和综合图绘制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如下:
1)对汇交的地下管线数据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数据准确,检查内容包括基本检查、普查单元检查、设施点正确性检查、管线线正确性检查、点线间拓扑关系检查等。
2)基本检查主要包括数据有效性检查、图层完整性检查、空间参考系检查、普查区域检查等几项检查内容。
3)普查单元检查主要包括普查单元重复检查、普查单元空间重叠检查、普查单元字段控制检查、普查单元号、代码与编码规则符合性检查和普查单元坐标一致性检查等几项检查内容。
4)正确性检查主要包括地下管线数据表结构检查、地下管线重复检查、地下管线空间重叠检查、管网字段控制检查、连接管段数检查、点号、点代码与编码规则符合性检查、孤立管点(飞点)检查、和地下管线坐标一致性检查等几项检查内容。
5)管线正确检查主要包括管线数据表结构检查、管线重复检查、设施线空间重叠检查、线段超长检查、管线字段是否为空检查、管线字段属性正确性检查、设施线代码一致性检查、管径与断面尺寸检查、设施线权属单位检查、孤立管线检查、管线碰撞检查、排水流向检查等几项检查内容。
6)点线间拓扑检查主要包括孤立管点检查、超长管线检查、类型一致性检查、编号一致性检查、高程一致性检查、属性一致性检查和多通一致性检查等几项检查内容。
2.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其他工程
以城市道路为普查单元,对东莞市厚街镇、麻涌镇、中堂镇、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石碣镇、高埗镇、莞城街道、万江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其他工程按照《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普查;对东莞市地铁2号线按照《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普查,充分利用既有数据,进行信息更新升级。
(1)资料调绘:收集各个镇街(园区)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其他工程设施规划成果、工程档案资料(设计图、断面图、施工图等)、竣工测量成果(含地形图)、控制点及权利主体的申报材料。对相关资料进行格式转换、坐标转换等数据处理,分析资料现势性及可利用性,编绘地下空间现状调查工作底图,并结合应用需求,制作属性信息调查表。
(2)现场踏勘:核实并调绘各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其他工程设施的出入口、竖井位置和地下通道的分布及走向等位置信息,并标注在工作底图上,核实控制点的位置及保存状况,了解地物、地貌、交通、周边环境等。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地下空间的权属调查与核实,查清地下空间归属,划分地下空间宗地。对现场调查数据进行录入,构建文档数据库,形成数据表格,进行资料整理和分类统计,整理各项数据成果,梳理并明确需要进行外业现状测绘的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其他工程设施。
(3)探测实施:对需要进行外业现状测绘的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其他工程设施开展现状测绘,完成各类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底板高程、层高、净空高、细部点测量,制作面向空间对象的地下基础设施现状综合图、平面图(含分层平面图)、纵横断面图等。
(4)数据建库:在对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其他工程进行资料调绘、现场踏勘与探测实施工作基础上,通过内业数据处理和检查,包括资料整理、图形转换及分层、构面处理、属性赋值及数据检查等,构建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其他工程现状数据库达到数据入库标准。数据库数据格式采用*.MDB格式,具体参照《技术导则》及东莞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3.项目工作量估算
镇街 |
地下管线折算长度 |
地下设施
面积 |
备注 |
总计 |
9300 |
1200 |
1.根据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涉及厚街镇、麻涌镇、中堂镇、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石碣镇、高埗镇(不含中心城区4个街道)的现有地下管线数据约9300公里(信息通信管线同沟共槽折算,折算率44%); 2.根据多部门数据收集整理涉及以上8个镇和中心城区4个街道的地下交通设施(包含整条地铁二号线)、地下其他工程(地下河道、废弃工程、其他地下空间)面积初步估算为1200千*平方米。 3.工作量为估算工作量,具体以实际为准。 |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要求,制订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详细列明承诺参与的各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项目实施阶段将对承诺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承诺的要求,将按违约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单位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3.中标人服务质量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服务成果并解除合同,并视违约情节扣罚部分。
4.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名单落实作业与管理人员;项目除配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
5.在项目执行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行管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若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更换;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常驻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20%。
6.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7.中标人现场普查过程中发现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存在明显隐患的,应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信息表中进行备注。若该隐患的风险等级按《广东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的要求可划分为Ⅰ级或Ⅱ级,中标人应及时上报至采购人,并为隐患处置提供必要的资料。
8.中标人以原东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成果为基础进行属性升级时,若发现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存在迁改、新增的,应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信息表中进行备注并建立台账,以提示相关部门后续对数据更新。
9.普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完成成果汇交工作,对数据接边存在问题的部位应查明核实,及时修正。
10.后续国家或广东省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出台新标准新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按新标准、新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普查工作流程
注:试验区由实施单位选取由代表性区域,每项专业设施不少于1个普查单元。试验区完成后,应根据试点工作成果完善《东莞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各普查单位应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意见。
(三)进度要求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其中: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开始启动工作,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对应标段普查工作量的30%,6个月内(2023年12月前)基本完成各类设施现场普查工作,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普查全部工作及按要求提交成果数据。
(四)安全作业要求
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
2、投标人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项目实施全过程不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五)数据安全管理要求
地下管线数据在国家行业均有保密的要求。本项目在开展数据收集、测量、分析、整理、更新、建库等环节中,均需要使用大量的相关基础数据,生产相关的基础数据,因此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数据安全的风险。为确保数据安全,控制数据的使用与流转,应查找数据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下:
1.应在项目进展及管理过程中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规定严格执行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网络安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及数据安全等工作。
2.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安全管理。要求项目数据的使用单位均应符合相关保密要求,应具有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管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落实安全责任。涉密计算机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普查标段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数据查阅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工作。涉密计算机的网络连接只能使用专线专网的网线,不得接入其他任何网络。涉密计算机访问具有绝密性质的信息,工作中要严格把控插入的移动存储设备,相关的接入硬件设备如需连接电脑拷贝资料,应遵循相关流程登记接入计算机的硬件设备、缘由和责任人等信息。
3.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凡涉及数据使用、生产的单位、个人应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各类涉密数据和档案的管理。四、项目验收
(一)提交成果
1.项目技术设计书;
2.项目技术总结;
3.项目质量检查报告;
4.调查记录表;
5.调查成果表及相关图件;
6.地下管线入库数据,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其他工程普查成果数据库(数据必须包含按《指导手册》、《技术导则》要求新增的属性项);
7.新建、迁改设施项目台帐、废弃工程台帐。
(二)验收方式
项目总体验收要求由监理与技术支撑服务中标方按本项目的政策依据、技术标准提供监理报告后,并由监理与技术支撑服务中标方协助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会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