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1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东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21-04-16 打印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1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①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山大厦2001室(南塔);②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1-01544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1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1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1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0 | 8,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之日止,上述两个时间节点以先达成的为服务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1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①营业执照、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④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填写资格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填写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要求填写资格声明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要求填写资格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填写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21年拆除违法建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①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山大厦2001室(南塔);②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方式:现场领购,建议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山大厦2001室(南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只接受已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梁小姐
联系方式:020-3498273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山大厦2001室(南塔)
联系方式:020-89281356,0769-2332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子昌
电 话:020-89281356,0769-23328188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21年04月16日